名称 |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沪地税流[2002]110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2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上海 | 发布日期 | 2002-03-24 |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批复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6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在执行中如遇到具体的征收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