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拆迁补偿收入纳税调整问题的批复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湘地税函[2002] 127号
法规类型 109100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湖南 发布日期 2002-12-16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拆迁补偿收入纳税调整问题的批复

null

发布日期:2002-12-1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你局《关于拆迁补偿收入纳税调整问题的请示》(湘地直税发 [2002]044 号)收悉,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纳税人在长沙市政府确定的改扩建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限期拆迁过程中获得的政府性拆迁腾地补偿收入,减去相关固定资产净损失后的余额,凡用于恢复原生产、经营规模的部分,在保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入库基数的前提下, 2002 年度由你局逐户核定额度后进行税前扣除;取得的补偿收入已作税前扣除形成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以后年度政府性拆迁腾地补偿收入税前扣除额度按照税收管理权限审批。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