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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如何认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的批复》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鲁地税发[1999]25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山东 发布日期 1999-02-04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如何认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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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9-02-0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如何认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批复》(国税函[1998]67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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