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大委托”货款业务应收未收利息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苏国税函[2002]380号 | |
| 法规类型 | 100102 | 所属行业 | 109 |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02-12-17 |
各省辖市、常熟市国家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大委托”货款业务应收未收利息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10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大委托”贷款业务应收未收利息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