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民银行转发关于防止误收、误兑、误销1992年变造国库券的紧急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京财债[1995]794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09 | |
有效与否 | 北京 | 发布日期 | 1995-05-14 |
各区县财政局、市各专业银行、市证券公司、城市信用社:
现将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文《关于防止误收、误兑、误销1992年变造国库券的紧急通知》财国债字〔1995〕1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防止误收、误兑、误销1992年变造国库券的紧急通知财国债字〔199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