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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偷税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的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渝国税函[1998]117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重庆 发布日期 1998-06-28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偷税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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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8-06-2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万州、黔江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偷税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29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万州、黔江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偷税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29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偷税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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