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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京财税[1999]1455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北京 发布日期 1999-10-08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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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9-10-0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2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一九九九年十月九日

    关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9]2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了鼓励社会投资、拉动经济增长,根据国务院的决定,现就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有关政策问题通知如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纳税义务人,其固定资产投资应税项目在199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完成的投资额,按照条例规定的税率减半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对纳税人在199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计划投资额已按照规定预缴的税款,其多预缴的部分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准后予以退还。

    一九九九年八月十七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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