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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国税发[1994]051号
法规类型 100111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1-12-3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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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1-12-3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关于今年工商税制改革后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问题,财政部于去年12月29日以财法字42号发了内部传真电报,为便于执行,现将电报内容正式通知如下:

    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鉴于新条例一时尚不能出台,从1994年1月1日起,可暂按原税率和新颁布实施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为依据,计算征收,待新条例颁布实施后,再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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