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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应用出口货物专用税票转换软件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浙国税进[1997]62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浙江 发布日期 1997-11-19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应用出口货物专用税票转换软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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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7-11-1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地、县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一分局、外税分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

    为切实推行出口货物专用税票认证系统,省局组织开发了出口货物专用税票转换软件(以下简称转换软件)。本软件的功能是将“浙江省税信息系统(ZTAX)”中所开具的出口货物专用税票数据转换为“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认证系统”(RZXT)所需格式数据,无需人工再录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国家税务局务必认真组织实施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认证系统和出口货物专用税票转换软件。省局已将转换软件存放在省局信息中心广域网络服务器LOCAL\TS\CKZRZ目录下(文件清单详见附件)。未开通广域网络的县级国家税务局可到市地国家税务局领取。

    二、市地级国家税务局计算机管理部门必须于每月10日之前将本级及所辖县市国家税务局出口货物专用税票数据汇总、传递至省局信息中心广域网服务器CENTRE\TS目录下。上传数据文件名格式为J B33**XX.DBF.其中33**代表地区码,XX代表月份。县市级国家税务局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与所辖征收分局(所)数据的汇总、传递办法。

    三、对实行手工开票的专用税票数据,各级税务机关应严格按照国税明电〔1996〕01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认证系统的通知》要求,指定部门、配备专人负责录入工作。

    四、各级税务机关须指定专人负责专用税票数据的汇总、传递工作。指定的专人名单及联系电话应上报上一级税务机关。市地级国家税务局联系人名单和联系电话在11月30日前上报省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

    五、各市地国家税务局须于12月10日前将97年10、11月份开具的专用税票数据上传至省局。对执行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认证系统不力的税务机关,省局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

    转换软件简介

    一、软件运行环境:

    FOXPRO  U2.5  FOR  DOS

    UCDOS  5.0  以上中文平台

    UCDOS  SDK  FOR  FOXPRO  V2.0

    二、软件的安装与启动

    安装:将本软件盘插入软驱,执行COPY  A:CKZRZ*.*  C:TAX  启动:在ZTAX系统所在子目录下,键入FOXPROX-T  CKZRZ  回车,即进入本软件主控菜单。

    软件安装完毕后,应首先在主控菜单中设置地区参数和创建索引。

    地区参数必须与RZXT中的  地区参数相同。

    三、文件清单:

    CKZRZ.PRG  总控程序

    CKSPZRZ.PRG  数据转换程序

    CKSJLL.PRG转换后数据浏览程序

    CKSPCX.PRG出口货物缴款书查询程序

    CKCSSZ.PRG系统参数设置程序

    CKZRZCS.MEM存放系统参数的内存变量文件

    四、业务流程(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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