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省政府关于调整丹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 ||
颁布单位 | 155 | 发文文号 | 苏政复〔2014〕24号 |
法规类型 | 行政法规 | 所属行业 | 118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14-02-19 |
镇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丹阳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镇府发〔2014〕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丹阳市埤城镇、后巷镇、新桥镇,以其所辖区域设立丹阳市丹北镇,镇政府驻原后巷镇中心大街1号。行政区划调整后,丹北镇行政区域面积115.62平方公里,人口7.5万人,辖20个村委会、3个居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