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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省政府关于调整丹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颁布单位 155 发文文号 苏政复〔2014〕24号
法规类型 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118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14-02-19

省政府关于调整丹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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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2-1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镇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丹阳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镇府发〔2014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丹阳市埤城镇、后巷镇、新桥镇,以其所辖区域设立丹阳市丹北镇,镇政府驻原后巷镇中心大街1号。行政区划调整后,丹北镇行政区域面积115.62平方公里,人口7.5万人,辖20个村委会、3个居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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