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国家林业局公告 | ||
颁布单位 | 175 | 发文文号 | 2014年第15号 |
法规类型 | 106100 | 所属行业 | 120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14-11-17 |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要求,现将我局已取消的“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预审”和“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采伐限额审核”两项行政审批项目予以公布。同时,废止作为“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预审”项目设立依据的文件(《建设项目占用征用林地预审办法》(林资发〔2008〕247号)。
特此公告。
国家林业局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