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6]20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做好城乡信用合作社资产清查,评估及产权界定工作。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