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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在缴纳经营后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冀国税外发[1998]10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河北 发布日期 1998-04-19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在缴纳经营后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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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8-04-1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取得的特权使用费在缴纳营业税后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5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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