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禽产品出口退税问题的紧急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鄂国税函[2001]274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20 | |
有效与否 | 湖北 | 发布日期 | 2001-07-15 |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禽产品出口退税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函[2001]47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接此通知后,切实加强禽产品出口退税的管理,在按季向省局上报《湖北省出口退税分类情况统计表》时,在“备注”栏中注明禽产品出口退税金额。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禽产品出口退税问题的紧急通知(2001年6月20日 国税函[2001]4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