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粤经信技改函〔2014〕913号
法规类型 101103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14-06-16

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14-06-1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本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为做好我省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13〕325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并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在原材料工业、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军民结合等六大行业和领域范围内,组织本地区主导产业特色鲜明、水平和规模居全国领先地位,具有突出的行业领先和示范带动作用的依法设立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等各类符合条件的产业基地申报。

二、各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指导申报单位编制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方案和产业发展规划,完整填写“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基地申报表”(见附件),并协调基地所在地政府管理机构或地级市政府向我委提出申请。每个市(顺德区)申报不超过1家。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产业发展规划进行论证后按规定择优(不超过2家)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请各地于6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将相关材料一式4份及电子版(光盘2份)报我委技改处。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14〕335号)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4年6月13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