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7]164号)关于恢复新闻纸出口退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恢复新闻纸出口退税的通知(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