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内地税发[2002]93号 |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00 | |
| 有效与否 | 内蒙古 | 发布日期 | 2002-10-15 |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国税发[2002]12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新征管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内地税传发[2000]17号)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二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