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4年第9号,关于终止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 | ||
颁布单位 | 175 | 发文文号 | 公告2014年第9号 |
法规类型 | 106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14-02-19 |
再调查期间,原反倾销案申请人代表国内产业向商务部提出撤销原反倾销措施的申请。经审查,调查机关认为没有必要维持原反倾销措施。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五十七条和《执行世贸组织贸易救济争端裁决暂行规则》第二条和第六条的规定,决定自
对本案裁决决定不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五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公告自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