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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重国税发[1997]41号
法规类型 109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重庆 发布日期 1997-01-27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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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7-01-27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国家税务局,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经贸企[1996]895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1996年12月27日国经贸企[1996]8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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