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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党校所办企业执行校办企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云地税发[1995]261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云南 发布日期 1995-12-13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党校所办企业执行校办企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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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5-12-1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地、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党校所办企业执行校办企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字[1995]9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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