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免缴农村信用社接收合作基金会财产产权过户税费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银管发[2000]139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09 | |
有效与否 | 北京 | 发布日期 | 2000-03-28 |
北京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现将人总行《关于免缴农村信用社接收合作基金会财产产权过户税费的通知》(银发[2000]2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立即转知所属各区(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农村信用合作社。
附件:关于免缴农村信用社接收合作基金会财产产权过户税费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