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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2000年石脑油、溶剂油生产供应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国税函[2001]694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1-09-1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2000年石脑油、溶剂油生产供应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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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1-09-1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加强对石油产品消费税的征收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后〈汽油、柴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的通知》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于2000年10月12日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发2000年度石脑油溶剂油生产、供应计划的通知》(国税函[2000]793号)。由于石油企业实际生产、供应量与总局2000年度核发的石脑油溶济油生产、供应计划有一定差异,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现将调整后的2000年石脑油溶剂油实际生产、供应数量(见附件1、附件2)印发给你们,请严格照此执行。对各地因按以前计划执行而多征或少征的消费税税款,应按多退少补的原则予以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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