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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呼和浩特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纳税人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呼市国税综字[2001]193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1-11-08

呼和浩特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纳税人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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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1-11-0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旗县区国税局、各专业机构: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内财税[2001]626号)转发给你们,遵照执行。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2001年7月11日内     财税[2001]626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0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呼和浩特市国家税务局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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