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供电工程贴费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晋财预字[1997]186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山西 | 发布日期 | 1997-10-27 |
各地(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102号)《关于供电工程贴费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电工程贴费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
山西省财政厅
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