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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船舶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国税发[1998]207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6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1998-12-0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船舶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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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8-12-0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缓解亚洲金融危机对我国船舶工业的冲击,支持船舶出口,经国务院批准,现决定进一步提高船舶出口退税率。具体通知如下:

    一、船舶出口退税率调为16%;

    二、本通知自1998年10月1日起执行。具体执行日期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上海关注明的货物离境日期为准。

    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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