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津国税流[2000]62号
法规类型 100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天津 发布日期 2000-12-16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0-12-1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涉外税收管理分局,稽查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0]18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