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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收入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云地税发[1997]281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云南 发布日期 1997-09-07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收入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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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7-09-07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收入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0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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