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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租不动产取得的固定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失效](2006.8.8)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粤地税函[2001]52号
法规类型
100102
所属行业
123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01-02-21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租不动产取得的固定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失效](2006.8.8)
null
发布日期:2001-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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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方税务局、顺德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租不动产取得的固定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78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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