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苏地税函[2002]3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02-01-07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2-01-07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税务稽查局:;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现将这一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加强对税务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省局汇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