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利企业继续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渝地税发[1998]42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8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重庆 | 发布日期 | 1998-02-15 |
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税字[1998]18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利企业继续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利企业继续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