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转发民航总局《关于澳门航空公司开通澳门至福州和昆明往返航班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国税函[1997]598号 | |
法规类型 | 101100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澳门 | 发布日期 | 1997-11-06 |
福建、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澳门航空公司开通澳门至福州和昆明往返航班的通知》(民航运函[1997]906号)转发给你们。对有关税收问题,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免内地、澳门航空公司运输收入有关税收的通知》(国税发[1997]107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