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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欧洲投资银行为国际金融组织的复函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国税函[1995]328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9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1995-06-1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欧洲投资银行为国际金融组织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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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5-06-1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中国人民银行:

    你行《关于确认欧洲投资银行为国际金融组织的函》(银函[1995]163号)收悉。我们认为,欧洲投资银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所述的"国际金融组织",因此可以享受该条所规定的税收待遇。

    你行与欧洲投资银行正式签订合同协议后,请将有关材料(包括欧洲投资银行章程、合作协议等)报我局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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