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狠抓组织收入工作确保完成今年税收任务的紧急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桂地税发[1998]]108号 | |
法规类型 | 100115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广西 | 发布日期 | 1998-06-08 |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区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分局:
今年以来,我区地方税收收入保持了一定增幅,1-5月全区地税系统组织各项收入21238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28491万元,增长15.5%。共中:工商税收收入18156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41.3%,比时间进度慢0.4个百分点,全区15个地市1个直属征收分局有9个单位收入进度低于全区平均水平,完成年度计划30%以下有4个地市。地方国有(含股份制)企业所得税收入18404万元,仅完成年度计划的36.8%,比时间进度慢4.8个百分点,全区16个地市级单位有12个收入进度低于全区平均水平,完成年度计划20%以下的有6个地市。各项收入与去年同期对比,工商税收有2个地市收入下降,有3个地市收入增幅低于10%;国有企业所得税收入仅增长5%,有9个地市收入下降,其中6个地市降幅在30%以上。上述情况表明。当前我区地方税收组织收入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务必站在政治和经济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完成全年地方税收收入任务的重要意义,并采取紧急措施,扎扎实实地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努力实现上半年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为实现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确保全区国内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增长10%"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根据全国增收节支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区局要求各地要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切实做到依法治税,从严治税。各级地税机关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国发[1998]4号),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税法,对税收政策不得擅自变通、越权减免税、随意批准缓税、欠税。对纳税人的应征税款必须及时足额征收入库,不得有税不征;对按时缴税有困难需延期缴纳税款的,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不得以欠代免、以缓代免和默许缓缴,做到应收尽收,又不能收"过头税";各地要认真清理和检查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坚决纠正违反税法和税收管理权限的行为,严格税款入库级次管理,严禁各种形式违法和越权减免税,各级地税干部职工必须增强法制意识,自觉地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税。
二、大力抓好税收征管工作。一是加强税收户籍管理,清理漏征漏管户,注意加强对个体私营大户征管。对各大市场、专业市场、城乡结合部、不按时年审换证的纳税户以及应缴地方各税但纳税意识淡漠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重点清查,清理税收"死角",扫除税收"盲区",把漏征漏管户降低到最低限度。二是加强纳税申报工作,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申报准确率低、入库率低等问题。三是加强代征代扣代缴工作,努力实现地方各税源泉控制。要明确地方税代征代扣代缴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代征代扣代缴情况的检查和督促,尤其是个人所得税。四是维护税基。对减免税到期的单位要及时恢复征税,到期的减免税政策要立即取消并恢复征税;加强对改制、改组、破产企业的税源监控,要积极主动参与企业改制、破产过程,依法处理改制、破产企业的税收问题,减少和防止税收流失。
三、加大税务稽查力度。各地要充分发挥税务稽查在组织收入工作中的攻坚作用,近期要集中力量对重点税源行业大户;纳税意识差的纳税单位、纳税额下降的单位开展税务稽查,以攻克税收征管难点,迅速扭转组织收入被动局面。
四、及时清理欠税。目前我区地方税欠税数额仍然较大,今年税收任务能否完成,很大程度取决于清理欠税工作的力度,各地要在认真摸清欠税底数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执法刚性,对缓交到期的税款要及时清理入库,对不按规定报批缓缴的税款要坚决加收滞纳金,并及时扣缴入库,对屡催不缴的"赖帐户"要采取必要的强制手段,把应收的税款收上来。区局要求,各地6月底前把今年新增欠税全部清理入库,对旧欠税要制订缴款计划逐步压缩。
五、严格税收计划管理,加强税收收入情况分析。一是要建立健全收入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税收收入计划,把收入任务完成与工作成绩考核、评优评先等结合起来。二是认真分析当前税收收入情况、各税种税目收入增减变化的原因,掌握影响组织收入的有利和不利因素、主观和客观因素。三是开展税源调查,全面掌握本地区本部门的税源变化分布情况,及时掌握并解决组织收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六、切实加强对组织收入工作的领导。一是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开展各项工作,地税部门一切工作的开展必须服务、服从于组织收入工作,要通过干部制度改革、机关作风整顿和行业作风民主评议推动组织收入工作。二是各级地税机关的领导要用主要精力抓组织收入开展,要排除干扰,压缩与组织收入无关的会议,严格控制外出参观活动,税收收入下降地区的领导干部在未扭转收入下降局面之前一律不得外出参观学习,擅离职位者,要给予严肃处理。三是及时向当地党政领导汇报税收收入情况及组织收入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努力取得各级党政部门对地税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