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沪国税流[2002]60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上海 | 发布日期 | 2002-06-25 |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420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二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