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准备电子口岸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相关设备环境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2]145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02-04-17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准备电子口岸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相关设备环境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2-04-17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辖市、常熟市国家税务局,省局进出口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联合发文的精神(国税发[2002]12号),电子口岸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即将开始推广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广进度该系统正在青岛、深圳、大连进行试点,5、6月份将在全国推广运行。

    二、运行环境各省辖市局需配备一台通讯服务器,配置要求为1CPU以上、内存256M以上,硬盘18G以上,运行操作系统为WINNT4.0/2000.通讯服务器可单独配置也可与现有的通讯服务器合用,但务必要确保金关工程数据的按时传输。

    三、相关软件系统的安装、调试和培训,省局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另行通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