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权限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辽国税所[1999]34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8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辽宁 | 发布日期 | 1999-03-24 |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大连):
为了加强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的管理工作,严格减免税的审批制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7]99号)规定的减免税审批权限要集中的原则,对我省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的新办的中央级企业的减免税,由省国税局审批,具体审批程序按辽国税所函[1999]9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