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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海关总署关于海口罐头厂1997年和1998年进口马口铁等物资享受特定区域自用物资税收政策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署税[1997]661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1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1997-08-06

海关总署关于海口罐头厂1997年和1998年进口马口铁等物资享受特定区域自用物资税收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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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7-08-0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海口海关:

    现将财政部《关于海口罐头厂1997年和1998年进口马口铁等物资享受特定区域自用物资税收返还政策的通知》(财税政字〔1997〕195号)转发你关,请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特定区域自用物资进口税收返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字〔1996〕70号)规定,向财政部补报今年1--6月份海口罐头厂进口马口铁应返还税款情况,并将汇总表抄送总署关税司。同时请你关对该厂欠税认真清理,届时下达的返还税款首先用于抵顶欠税,多余税款予以退还企业。

    特此通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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