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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祁南煤矿开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皖地税函[1999]235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安徽 发布日期 1999-12-26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祁南煤矿开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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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9-12-2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宿州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祁南煤矿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报告》(宿地税[1999]265号)收悉。经调查了解,祁南煤矿符合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工矿区标准。根据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同意对祁南煤矿的房产和土地自2000年1月1日起开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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