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1999年早稻农业税计税价格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湘财农税字[1999]13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湖南 发布日期 1999-07-04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1999年早稻农业税计税价格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1999-07-0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地市州财政局:

    根据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和国家计委《关于1999年粮食收购价格政策的通知》精神,经请示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今年在保留粮食定购任务和定购价格形式的基础上,定购价和保护价两价合一。因此,1999年农业税仍以征收粮食为主,并按定购粮价格据实结算,其中早釉稻计税价格为51元/百斤,中晚稻计税价格另行下达。请各地据此与粮食部门及时做好结算、解缴工作。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