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补税罚款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重地税发[1996]407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8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重庆 | 发布日期 | 1996-12-24 |
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补税罚款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补税罚款问题的批复1996年11月12日国税函[1996]6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