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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家庭或几人合伙为生产经营单位从事饲养业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晋地税所字[1997]53号
法规类型 100109 所属行业 120
有效与否 山西 发布日期 1997-10-04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家庭或几人合伙为生产经营单位从事饲养业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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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7-10-0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家庭或几人合伙为生产经营单位从事饲养业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45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家庭或几人合伙为生产经营单位从事饲养业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七年十月五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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