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重国税函[1997]193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00 | |
有效与否 | 重庆 | 发布日期 | 1997-09-10 |
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379号)转发给你们,请照此精神处理有关问题。执行中如遇新问题,应及时向市局反映。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1997年6月23日国税函发[199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