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下达2018年度生态环保领域真抓实干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苏财资环〔2019〕28号 | |
法规类型 | 行政法规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19-10-24 |
南京市、无锡市、苏州市、扬州市、宿迁市、宜兴市、丰县、溧阳市、如东县、建湖县、宝应县、扬中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8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苏政办发〔2019〕61号)和《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对生态环保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配套激励实施规定(暂行)的通知》(苏环办〔2019〕289号),经研究,现将生态环保领域真抓实干受表彰地区奖励资金预算指标下达你们,预算科目列:2019年“2110399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具体奖励金额详见附件。
请各设区市、县(市、区)将奖励资金统筹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同时,加强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生态环保领域真抓实干奖励资金明细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