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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财税字[1999]299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1999-12-16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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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9-12-1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计委、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扩大内需,鼓励投资,根据国务院的决定,现就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有关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纳税义务人,其固定资产投资应税项目自2000年1月1日起新发生的投资额,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各地税务机关应根据本通知的规定,对纳税人在2000年1月1日前实际完成的投资额,依照规定的税率,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应纳税款的结算,并多退少补。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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