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金融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国税发[1994]240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09 |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1994-11-04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税务机构分设以来,各地反映,对集体金融企业征收所得税和财务管理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现通知如下:
集体金融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已明确由国家税务局征收和管理。为有利于统一政策,强化税基管理,其财务管理工作也应由各级国家税务局负责。
望各地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