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养路费铁路建设基金等十三项政府性基金(收费)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晋财预字[1997]51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8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山西 | 发布日期 | 1997-04-20 |
各地、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33号)《关于养路费铁路建设基金等十三项政府性基金(收费)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养路费铁路建设基金等十三项政府性基金(收费)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山西省财政厅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