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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财政部关于对赴外培训研修人员进境行李物品进口税收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财政部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3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1998-03-02

财政部关于对赴外培训研修人员进境行李物品进口税收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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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8-03-02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对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归口派出赴国(境)外培训期连续满180天以上(含180天)的培训研修人员,携运进境的行李物品,比照留学人员、访问学者、赴外劳务人员携运进境的行李物品免税的规定执行。

                                                1998年3月3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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