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2年1月份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工作的时限顺延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国税发明电[2001]73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01-12-23 |
根据国务院关于元旦放假的通知,总局决定:2002年1月份的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票比对各项工作,按照《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票比对操作规程(试行)》(国税发[2000]208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报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情况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1]52号文)中的法规顺延三天。
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