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辽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辽地税函[2002]76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6
有效与否 辽宁 发布日期 2002-03-26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辽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2-03-2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省地方税务局沈阳分局:

    辽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是从辽宁高速公路局分离后成立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2]8号)规定:因分立而新设立的企业和原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办理设立登记,但原企业和事业单位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的,仍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据此,辽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由你局负责征收管理。

    另据省政府辽政传[1997]28号文规定:辽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收取的车辆通行费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仍由该公司集中向你局申报纳税。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