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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期限的友情提示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山东 发布日期 2014-05-16

关于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期限的友情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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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5-1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9条的规定, 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期限顺延至2014年6月3日。

特此提示。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5月13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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